SUZUKI 台鈴機車

最新消息

請勿使用非法元件改裝,以免觸犯相關之交通法規,以免受罰!

2017.12.01

SUZUKI台鈴機車所生產製造之機車及SUZUKI台鈴總代理進口之大型重型機車,依照台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「污染及噪音法規」;交通部公告「車輛型式安全審驗認證」;經濟部公告「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」,所銷售販賣之車輛,全符合台灣政府法規之要求,所有之污染、噪音、安全審驗之控制零件皆符合法規之要求。
現今中央主管機關已結合環保署、內政部警政署(警察)及交通部(監理)等相關機關建置「環、警、監聯合稽查」機制,針對不當改裝行為之車輛,執行加強取締。


一、法令依據:
(一)影響行車安全: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2款後段之規定「擅自增、減、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」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,800元以下罰鍰。


(二)製造噪音: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 項第3款規定「拆除消音器,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」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,000元以上24,000元以下罰鍰,並當場禁止其駕駛。


二、取締標準:
(一)對機車改裝排氣管之車輛進行攔檢,機車排氣管尾管朝上,經實地檢測確有影響後方騎士或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,始依違反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開單舉發。


(二)另外改裝排氣管未安裝防燙隔熱裝置或拆除消音器都屬違規行為。


(三)其他如有燈光(包含非法改裝HID頭燈及不合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尾燈、煞車燈、方向燈…等等)、號牌架、擋泥板拆除、改把手、無照後鏡…等不符規定行為者,視實際情況取締。


(四)噪音部分以攔檢地點之環境音量做為基準,並對遭攔停之改裝車輛進行噪音檢測,環保局所量測之噪音值,係用以評量機動車輛所產生之噪音是否將對環境安寧有所影響,如檢測音量大於現場環境音量10分貝以上,即將檢測數值供予現場員警做為取締參考。

本公司在此聲明;並提醒購買本公司產品之使用者,不要使用非SUZUKI台鈴機車所生產製造且經由政府認證之零件及SUZUKI台鈴總代理之進口零件者,恐有涉及車輛改裝之責任,使用者如自行改裝時應請自行前往道路監理機關辦理檢驗手續,以免觸犯相關之交通法規。


TOP